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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作者: 掇刀区法院   发布时间: 2012-06-19 14:20:31

3月24日上午,区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精神,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综合组、宣传组、协调督办组等工作专班,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掇刀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周密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讨论,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以及“创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好调研、宣传等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抓好2009年工作。
3月25日下午,区法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之元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积极投身于学习实践活动中;二是要对照本院制定的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认真进行自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补课;三是克服厌倦情绪,防止走过场,要将活动所得内化于心,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四是加强宣传,各部门既要做好标语、展板的信息宣传,同时也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宣传,塑造好的典型;五是统筹安排,搞好学用结合,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当法官好、当好法官”活动紧密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动员大会要求,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严格制定学习制度,做到部门学习有记录、干部学习有笔记、讨论发言有提纲、心得体会有文章、个人剖析有材料、阶段工作有小结、活动结束有总结。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全院干警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此次区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总体工作部署呈现出“早、实、明”的特点。
一是动员准备工作突出“早”字。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后,区法院根据会议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等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落实政治处作为院学习实践活动的业务指导处室,于3月下旬开始进行摸排党员底数、查找存在问题、制订实施方案等筹备工作,确保活动伊始各项工作动员快、行动早。
二是活动方案制定突出“实”字。围绕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区法院将以“司法为民树形象、服务大局强保障”为实践载体,重点围绕司法行为规范、审判监督优化、机制改革深化、队伍建设强化等事关法院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展开调研,查摆问题,理清思路,谋求合力,切实发挥好法院在发展经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功能。
三是活动成效检验突出“明”字。根据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要求,区法院强调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以审判执行工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通过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全院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认识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