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市民力挺掇刀区法院曝光“老赖”

作者: 铁军   发布时间: 2013-01-29 13:35:00

自掇刀区法院在《荆门晚报》和法院网站上对10余名“老赖”进行曝光以后,得到了晚报读者和网友们的力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市民力挺掇刀法院并呼吁:

全市法院都要敢

  

  看了本报昨天报道的掇刀法院曝光“老赖”的新闻,深受“老赖”之害的市民陈应发激动地给本报打来热线,力挺掇刀法院曝光“老赖”的举措,并呼吁:“全市法院都应该敢于曝光‘老赖’,查找‘老赖’,让他们无处抵赖!”

  今年60多岁的陈应发,说自己“深受‘老赖’之害”。从2005年起,陈应发多次给市民徐某安装卷闸门。到2009年时,徐某欠下老陈数万元货款,一直拖延拒付。2009年初,老陈将其告上法院。经一审判决,二审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徐某在2011年5月底前分两次付清2.5万元货款。随后,徐某还了1.5万元后,余下的拖延不付。老陈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好不容易执行回4000元后,余下6000元至今未付清。如今的老陈,年岁已高,行走不便,还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需要治疗,同时还要照看生意,很不方便去讨要。老陈说:“6000块钱并不算多,只要想点办法是很容易还清的,可徐某就是不还,对这种‘老赖’,就应该曝光。很多时候,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是这样一些小矛盾小问题引发的,曝光有利于解决这些小问题,也有利于社会团结稳定,有利于诚信社会建设。”

  谈起“老赖”,市民王瑞气愤又无奈。10年前,他遭受交通事故,交警调解由肇事方赔偿他损失。结果,那个京山籍肇事者应赔的1万元至今未赔偿到位,多次到他家索赔,家人称其外出打工,无法联系。显然,这种说法不可信。还有沙洋的那个肇事者,约定3万元赔偿款3年还完,结果他每年只还1000元,并且规定每年的某一天还,去得早一天或晚一天都不行,还给脸色看,至今只还了1万元。而他开着面包车从事经营多年,显然是有能力还却恶意拖着。对这些不讲诚信的人,就应该曝光,让他们无地自容。

  读者来电摘录:

  象山大道一超市的黄老板(15608695XXX):曝光公告上,有好几个身份光鲜的老板,却拖着贫困职工的区区几万元血汗钱不给,心太黑了!发点善心给人家算了,何必被法院弄得这么丑呢,这样搞了以后怎么做人?  

  九渊路口打工的罗师傅(13197115XXX):欠别人的钱,想赖是赖不掉的,现在法院和一些执法机关只要知道你的账号,就可直接从上面把钱划走,难道你一辈子都不到银行存钱、取钱?

  城区从事家装的向老板(13677233XXX):法院就是应该这样搞!不能差别人的钱不给,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作为媒体,就是要支持法院曝光“老赖”,弘扬正气,还要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曝光“老赖”的高潮!

  市民刘先生(13597956XXX):建议法院对那些极其顽固的“老赖”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依法关他个十天半个月,打入“黑名单”,让他永远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于曝光“老赖”

转自《荆门晚报》2013年1月29日 第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