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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践初心 真诚致谢送锦旗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3-02-03 15:43:05

“感谢法官的公正审判,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青天有鉴,司法为民。”2023年2月1日上午,当事人张某向掇刀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的杨云瑶法官送上一面感谢锦旗。

张某与杨某于2013年5月17日结婚,于2021年9月2日办理协议离婚,约定某处房屋归被告杨某所有,婚生子由杨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生活费8000元,无其他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后双方发生多次争吵致使张某无法探视孩子。双方于2022年3月20日协商签订变更协议书,约定张某于2022年8月31日前转给杨某15万元,某处房屋归张某所有,婚生子目前由杨某抚养,张某每月出1000元抚养费,以后由孩子本人选择由谁抚养,尊重孩子意愿。后张某表示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存在困难,遂撕毁了协议,打算针对付款期限重新签订,后张某将该协议粘贴好。杨某称该协议并非自愿签订,之前同意协议的内容,现在不同意了。2022年8月31日,张某向本院标的款账户转账了15万元,表示该笔15万元系履行2022年3月20日的协议,因与杨某之间存在矛盾,故向法院提存。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还查明双方存在其他共同财产及债权。

考虑到双方就变更协议书是否解除、案涉房屋的分割存在巨大分歧,张某因房屋问题在外租住房屋等情况,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当事人陈述及案件事实,最终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补偿杨某15万元,并就共同财产及债权进行了依法分割。杨某不服,上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双方达成了和解,案涉房屋仍归张某所有,张某补偿杨某15万元。张某和解后立马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查清事实、公正审判,让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得到公平、圆满的解决。

每一个公正的判例,都是一场浸润人心的普法宣传,每一次捍卫公平正义,都在为法治信仰的大厦增砖添瓦。鲜红的锦旗不仅仅是一个称赞,更是承载了当事人对掇刀区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

接下来,掇刀区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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