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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7-12-01 16:38:29

为更好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阳光司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唐崇德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开放日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李方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放日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开放时间

1124为法院公众开放日。

2、本次开放日时间为:2017124(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公众参与办法

(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

(二)活动方案于121日在法院网站进行发布。

(三)有意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区法院政治处报名登记(联系电话8885700)。

四、公众参与内容

1、上午9点观摩法官宪法宣誓活动。

2、下午230400在第三审判法庭旁听案件开庭审理,了解法院开庭情况。

3、参观文化走廊、诉讼服务中心AB区,了解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各项服务措施和立案、信访接待流程。

4、参观科技法庭。

5、参观法院荣誉室和数字审委会议室,在数字审委会议室观看文明巡礼宣传片。

6、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院开放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放日当天,全体干警都要规范着装,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树立我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各部门负责其所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洁。

(四)活动中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活动结束后将有关活动资料报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