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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法院三项举措迎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5-04-29 11:20:44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作出的首次修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切实贯彻实施好新行政诉讼法,掇刀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

一是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利用双休日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审判法官认真学习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逐条研读,深刻领会了登记立案、受案范围、管辖、诉讼程序等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点,深入掌握其立法精神、法理及法条内容。

二是加强沟通,突破施行瓶颈。针对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分歧或难于操作的问题,掇刀法院一方面组织行政审判法官深入开展研讨活动,努力探索与新法相适应的审判技巧和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积极与荆门市中院做好协调对接,将相关问题进行提报,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对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实践的指导。

  三是加强宣传,植根“官民”内心。采取多种形式对新法进行宣传,如在人群聚集地摆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新法内容,借助官方微博、网站等载体进行宣传。同时,我院行政审判法官为辖区相关执法单位领导及一线执法人员共百余人进行了新《行政诉讼法》培训,将新行政诉讼法的变更内容逐条阐明、重点宣讲,并以近三年以来行政机关败诉或存在执法瑕疵的行政诉讼案件为例进行“以案说法”,对辖区内相关行政机关进行重点宣传,促使行政机关反省自身,依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