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让“民告官”不再难
“本以为还要赶去掇刀开庭,没想到可以就近在家门口解决纠纷,巡回法庭方便了我们老百姓。”一朱姓当事人说道。3月7日上午7时,掇刀区法院行政庭为让当事人“少花钱、少跑腿、少费时”冒着大雾驱车奔赴沙洋县当地巡回开庭审理朱某等12名原告分别诉被告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沙洋县人社局)社会保障行政处理案件。沙洋县人社局局长黄茜出庭应诉。案件当庭宣判。
1月9日,沙洋县沙洋镇农建社区朱某等12名村民到掇刀区法院状告沙洋县人社局停发了他们的养老保险金。由于这些原告均年逾六旬,年迈体弱,有的疾病缠身,有的行动不便,有的耳聋眼花,加之人数众多,掇刀区法院行政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赴沙洋县当地开庭审理这批案件。因案件被告均为沙洋县人社局,加之诉请的法律关系相同,掇刀区法院决定对该12件案件合并审理。
2016年5月,被告接到该12名原告违规参保的举报线索,遂根据相关规定暂停发放了该12名原告的养老保险金。鉴于被告在暂停发放该12名原告的养老保险金后未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其权益造成了影响,掇刀区法院行政庭在查明案情后当庭宣判,确认被告沙洋县人社局暂停支付12名原告养老保险金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限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2016年7月1日,掇刀区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启动后,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和沙洋监狱管理局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由掇刀区法院管辖,由于管辖范围扩大,部分老百姓打官司存在路途遥远,诉讼不便等困难,掇刀区法院将巡回审判作为便民诉讼的重要举措来推行,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民告官”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