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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措施行动快 服务营商解企忧||掇刀区法院5小时冻结两笔欠款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3-02-15 08:36:41

近日,掇刀区法院立案庭对一起涉企案件快速实行财产保全,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了诚信守法经营的导向,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当事一方为掇刀辖区的荆门一建材公司(以下简称为荆门建材公司);对方分别为宜昌一建筑公司、荆门一建设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宜昌建筑公司、荆门建设公司)。

2月8日10时许,荆门建材公司总经理向我院立案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宜昌建筑公司和荆门建设公司分别支付货款130万余元、22万余元。申请理由是上述两家公司分别于2021年接受了荆门建材公司的混凝土供货而未付清所剩余款,其中宜昌建筑公司欠款130万余元(该公司承接荆门一项目时所用),荆门建设公司欠货款22万余元。与此同时,荆门建材公司还就此申请对两家欠款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并提供了与两家公司以往业务往来转账的银行账户。

承办法官邹艳丽依法进行了立案,依据相关程序启动财产保全措施。按照规定,在接到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办理即可。即便如此,邹艳丽没有片刻迟疑,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迅速与一名法官助理驱车2个多小时赶到宜昌建筑公司所在的远安县城,找到该公司在当地的开户行,出示法律文书,依法实施了存款冻结。邹艳丽执法规范,对方积极配合,很快便冻结了宜昌建筑公司银行账户100万余元。紧接着,邹艳丽和法官助理快速折回荆门城区,于当日15时许前往一银行冻结了荆门建设公司银行账户26万余元(含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费用)。办完整个财产保全,邹艳丽和法官助理仅用5个小时。

“真没想到你们工作效率这么高。”申请人得知法院已为其财产保全126万余元后,乐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地道谢,并于今日送上锦旗。

承办法官邹艳丽,诉前财产保全是确保申请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一个有效手段,此次财产保全相当成功,也由此赢得了申请人的认可和点赞。此外,法院也向两被申请人发送了相关法律文书,接下来将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若调解不成再开庭依法审判。

掇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军表示,提质增效是院一直努力的方向,我院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时刻谨记使命与担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的同时,延伸司法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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