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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掇刀区法院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3-08-04 09:16:58

为更好维护婚姻中女性的合法权益近日,掇刀区法院依法裁定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有家暴倾向的一男子殴打、骚扰、跟踪、威胁妻子及其亲属。否则,法院将依法追责。

基本案情

甲女士与乙先生婚后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期间均伴随有肢体冲突。近年来,冲突情况愈演愈烈,今年3月25日,当事夫妻因家庭纠纷两次惊动警方。4月22日,张某对李某家暴,警方出警后依法向张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7月8日,张某强行更换了李某工作经营场所的门锁。张某的行为让李某感到不安,她便想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遂向掇刀区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理

7月11日,法院立案后审查认为,通过李某提交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家庭暴力告诫书、相关照片、短信记录等,可以认定张某存在一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李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最终,法院对李某的申请予以准许。

法院依法裁定,禁止张某殴打、骚扰、跟踪、威胁李某及其亲属。

该裁定自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被申请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该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若张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家庭成员之间遭遇家庭暴力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做到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