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促调止纷争 “午间法庭”解民忧
“上班没时间打官司、请假打官司成本高”怎么办?城东法庭推出了“午间法庭”——利用中午12点至14点的休息时段开庭审理案件。9月25日中午12点2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城东人民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24年12月,刘某驾驶小汽车与驾驶摩托车的孙某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和搭乘人罗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孙某产生医疗费1.6万余元、残疾赔偿费用15万余元,罗某产生医疗费有2.7万余元、残疾赔偿费用10余万元。但刘某仅垫付1.1万元医疗费,后续明确表示无力赔偿——其名下没有房产和存款,仅有一辆价值一万元的面包车,扣除保险公司19.8万元赔偿后,面对近8万元的总赔偿金额,确实存在实际偿还困难。2025年9月,孙某、罗某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罗某同时起诉了孙某。
原告孙某、罗某年近六十,依然在外打工,受伤后大半年没有工作,失去收入来源,若占用工作日正常时段诉讼,不仅可能影响后续零散务工机会,还会额外增加交通、误工等隐性成本,因此城东法庭选取“午间庭审”的举措来便利当事人。原告立案后也多次向法官反映“急需赔偿款缓解压力”的诉求,承办法官查阅案卷时,发现被告仅投保交强险,不足以赔偿二被告全部损失,判决后可能出现“判决生效却执行不了”的僵局。法官认为“不能一判了之”,而是以法律为标尺、以实际情况为基础,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组合调解策略,向原告释明可能面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局面,向被告刘某释明9月15日已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车辆,若再拒不赔偿,则有成为被执行人的风险,并建议被告当场筹钱,尽自己最大努力来赔偿二被告。
后法官给了被告五天期限,被告在5天内筹集了五万元现金,庭审后与原告达成和解,把钱给了原告。原告不仅快速拿到了急需的康复资金,还无需额外投入时间精力跟进后续流程,切实减轻了经济和心理双重负担,两起关联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实现了“原告解困、被告减负”的双赢。
为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城东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午间法庭”优化诉讼服务,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下一步,城东法庭计划扩大“午间法庭”适用范围,在高频案件开通“午间调解绿色通道”,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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