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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法院公开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18-03-30 17:21:00

3月30日上午,掇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掇刀区检察院诉被告东宝区财政局不履行收缴受损财政资金法定职责一案。这是荆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掇刀区法院高度重视,由副院长张志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爱萍、人民陪审员朱兴国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掇刀区检察院诉称,东宝区财政局的二级单位东宝农发办在宗云养殖合作社、邱湾养殖合作社申报相关农业建设项目中违规操作,致使上述合作社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19万元。东宝区检察院提出检查建议后,东宝区财政局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追回被套取的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未能完全履行职责,至今仍有109万元未追回,国家利益处于被损害状态。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并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依法规范,平稳有序。

全市两级检察系统、市区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掇刀区法院部分干警、新闻媒体记者共计70余人到庭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