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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法院授权《荆门晚报》曝光14名“老赖”

作者: 杨小瑜   发布时间: 2013-01-28 16:45:00

   掇刀区法院授权《荆门晚报》曝光14名“老赖”

   昨日,掇刀法院特向《荆门晚报》授权,曝光14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的“老赖”,以切实维护受害人的正当权利和法律威严。

  这些被曝光的“老赖”中,有的是企业老总,却拖着工人的几万元工伤赔偿款不还;有的是个体工商户,买了别人的房子却不付清房款;还有的借了别人巨款后不还本不付息……其中,欠款最多的是住在掇刀白庙街道七里铺居委会的邓某,尚欠他人土地转让费130万元、赔款8.55万元未履行。其次是住在掇刀城南新区渠洞路的个体经营户杨某,欠他人借款本金66万元及利息未履行。

  这些被执行人,有的长期与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躲猫猫”;有的恶意隐匿财产;有的多次承诺赔偿,却不兑现;有的在外高消费,但法院一执行时他账上就没钱。这种不履行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判决、仲裁文书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将他们曝光,是为了对这些“老赖”形成高压态势,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欢迎广大市民举报这些人的财产线索,查实有奖。

  掇刀法院此举是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的“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