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融共建】掇刀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月20日,掇刀区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用法治力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掇刀区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在2022年度共受理两起某校学生在校内受伤的案件,承办法官付冰晶在审理该两起案件时发现,某校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承担了侵权责任。近期,该校一起学生以微信约架的方式,在校外聚众斗殴致人损伤的案件也在诉前调解中。
承办法官认为教育机构的教育职责是依法保护无民事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避免侵害他人的所应尽的职责;管理职责是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安全有关的事务依法应尽到的妥善管理职责。对此,掇刀区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向某校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法律素养。一是要加大法纪规则教育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避免校园霸凌在校园内、外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安全防范、事故防范方面的教育,让学生明确自己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要避免侵害他人,进一步让学生清晰认知行为规范的边界性;三是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严格制定学校规章制度,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尽到妥善管理职责。一是要建立安保制度、提供各种安全的场所设施,并在组织活动中尽到安全保护义务;二是要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强化岗位职责和制度落实。
三、加强平台搭建,畅通沟通机制。在遇到学生在校园内受伤等事故时,在积极救治的基础上,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避免矛盾升级,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