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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人民法院公告(20130125)

作者: 掇刀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13-01-25 14:56:00

掇   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鉴于下列被执行人长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法律威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特授权《荆门晚报》将这些“老赖”拒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予以曝光,以敦促其自觉履行。

1、被执行人荆门市润兴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永润,经理。

根据掇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掇劳人裁字 [2011] 第34号裁决书,润兴公司尚欠陈某工伤赔款8万元未履行。

2、被执行人荆门市明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明凯,经理。

根据本院(2011)掇民一初字第72号民事调解书,明凯公司尚欠李某第一批货款2. 30万元未履行。

3、被执行人荆门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传政,董事长。

根据荆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荆劳人裁字 [2012] 18号裁决书,欣鑫房地产公司尚欠黎某工伤赔款2. 19万元未履行。

4被执行人荆门市浩港建筑材料厂,经营者侯训才。

根据荆门市掇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掇劳人裁字 [2012] 第11号裁决书,浩港建材厂尚欠姜某工伤赔款5.81万元未履行。

5、被执行人湖北幸福之家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荆门市大桥巷5号,法定代表人佟大海,总经理。

根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鄂荆门民一终字第00223号民事判决书,幸福之家公司尚欠张某等8人劳动补偿金8.48万元未履行。

6、被执行人孙长江,男,1971年6月2日,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7106022×××,汉族,东宝区人,个体,住东宝区漳河镇苏畈村2组。

根据本院(2010)掇民再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孙长江尚欠冉某房屋买卖款4万元未履行。

7、被执行人陈守富,男,1968年9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6809073×××,汉族,沙洋县人,个体工商户,住掇刀区洪福家园B幢2单元303室。

根据本院(2012)鄂掇刀民一初字第00131号民事调解书,陈守富尚欠许某借款13. 50万元未履行。

8、被执行人陶源海,男,1964年11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431196411180×××,汉族,钟祥市人,司机,住掇刀区望兵石路浏湾小区29号。

根据本院(2011)掇民一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陶源海尚欠荆门市某客运有限公司赔偿款59. 19万元未履行。

9、被执行人徐平,男,1965年9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4196509200×××,汉族,荆门市人,个体工商户,住掇刀区周河村4组。

根据本院(2010)掇民一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徐平尚欠郭某借款11. 16万元未履行。

10、被执行人王荣,男,1949年1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4901210×××,汉族,荆门市人,无业,住掇刀区双泉渔场。

被执行人孙召玉,女,1957年11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5711260×××,汉族,荆门市人,无业,住掇刀区双泉渔场。

根据本院(2012)鄂掇刀民二初字第00052号民事判决书,王荣、孙召玉尚欠李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未履行。

11、被执行人孙君武,男,1975年3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2197503052×××,汉族,荆门市人,无业,住掇刀区关公园41号。

被执行人刘华勇,男,1974年4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2197404170×××,汉族,荆门市人,无业,住掇刀区团林铺镇荆沙大道210号。

根据本院(2006)掇民一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尚欠邓某赔偿款8. 32万元未履行。

12、被执行人杨涛,男,1963年11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0196311040×××,汉族,荆门市人,个体经营户,住掇刀区城南新区渠洞路。

根据本院(2010)掇民一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杨涛尚欠郭某借款本金66万元及利息未履行。

13、被执行人邓金龙,男,1969年12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802196912201×××,汉族,荆门市人,农民,住掇刀区白庙街办七里铺居委会。

根据本院(2012)鄂掇刀民二初字第00089号民事判决,邓金龙尚欠陈某土地转让费130万元、赔款8.55万元未履行。

欢迎各位读者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凡举报经查证核实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724-8885718。

                               

一三年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