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深入调研访实情 六项措施助发展

作者: 掇刀区法院   发布时间: 2012-06-19 14:17:30

区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精神,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服务企业年”等各项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组织人员有选择地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调研,摸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当前形势,采取六项措施全力服务辖区企业,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对涉及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案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诉讼案件,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关注的案件。实行院领导挂牌督办,逐个听取企业、党委、人大、政府的意见,从大局的高度全盘考虑,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困难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
二、对涉及多个部门及企业的案件,坚持调解、协调优先,多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纠纷,妥善处理。
三、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的工程建设等投资项目中发生的贪污、挪用、侵占等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确保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涉及面广、重大敏感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企业兼并、产权转让、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支持。
四、总结成功案例,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促进服务大局能力的提高,加强对基层法庭的业务指导。必要时对基层法庭审理的涉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案件进行督办,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方向。
五、执行案件要有利于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决不能因为执行不当而搞垮一个企业,引起不稳定。对涉及“三保”的执行案件,注意执行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灵活的执行方式和手段,多做执行和解工作,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对涉及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执行时,发现有可能引发系统金融风险的,做好与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统筹协调相关案件的处理和风险的防范,防止金融风险。
六、对办理“三保”案件成绩突出的,该奖励的予以奖励,该记功的予以记功。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判、执行措施不当,引起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大小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