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侵占案
9月22日上午,掇刀区人民法院一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原结算中心副主任兼信息技术中心主任高某及结算中心充值员陆某涉嫌犯贪污罪案。荆门高新区·掇刀公安分局、掇刀区水务局、掇刀区十里牌小学骨干教师及区人大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旁听。因旁听人数众多,法院除安排部分人员在庭审现场旁听外,还在该院9楼会议室设立了旁听分会场,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直播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的一天,时任公交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兼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的高某发现公交公司IC卡现金充值的数据能够人为删除,便想找公交公司的充值员配合侵吞充值现金。随后,高某找到了公交公司结算中心的充值员陆某,提议由陆某在当班时,记下以100元现金充值的公交IC卡卡号,并将卡号提供给高某,同时截留充值现金。尔后,高某再利用工作中掌握的密码登陆公交IC卡充值后台,删除相应的充值记录。截留的现金由高某进行分配,高某得三分之二,陆某得三分之一。
2018年6月12日至2021年9月9日,高某、陆某采用上述方法共同侵吞公款96.58万元,其中高某分得64.39万元,陆某分得32.1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高某在担任公交公司结算中心主任兼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公交公司结算中心充值员陆某共同侵吞公共财物96.5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一旁听人员深有感触地说:“这是我第一次零距离旁听庭审,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体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必将以此为镜,在今后的工作中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敬畏法律,远离犯罪。”
掇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军表示,我院“庭审+旁听”模式深受广大党员干部好评,为了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作用,我院仍将不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用身边的案例警示人、教育人、启迪人,告诫大家守住法律的底线,远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