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物多样性||掇刀区法院开 展生物多样性系列宣传活动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4-05-24 15:50:4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有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4年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掇刀区法院开展生物多样性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生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增强生物保护的意识。

公开宣判  将巡回法庭搬进校园

5月22日上午9时20分,掇刀区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走进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学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军马场学校操场公开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1200余名师生参与了公开宣判过程。

2021年10月以来,被告人袁某某、吴某某为贩卖野生动物先后租用荆门市某村村民房屋、某蛇厂作为存放、中转野生动物的仓库。被告人吴某甲、官某某等人明知袁某某、吴某乙贩卖野生动物,仍然帮助运输或记账、转账。该犯罪团伙以袁某某为首,利用其了解和掌握买卖野生动物的购销渠道,一是联系陕西、河南等外省以及本省十堰、恩施等地的野生动物贩子,购买死体冻货果子狸、野猪、麂子、野鸡、野兔等“三有”野生动物和鬣羚羊、黄喉貂、豹猫等国家级野生动物,后出售到湖南桑植、荆州、恩施等地及荆门周边供他人食用。二是根据季节,以吴某某为主,在荆门沙洋、荆州潜江等地向本地村民收购猎捕的黑水鸡等“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活体收购后,再杀死去毛,通过物流出售到广东等地供他人食用。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于2024年5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袁某某、吴某某等19人均认罪认罚,掇刀区法院分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19名被告人单处罚金、八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赔偿若干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公开宣判后,被告人代表翁某某现场发表忏悔感言,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爱护生态环境。此次公开宣判进校园,使师生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效果。 

环保讲座  将普法知识融入课堂

5月22日上午10时,掇刀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在军马场学校大礼堂给生上了一堂以《铸牢司法屏障 关爱野生动物》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法治宣讲课,并发放了《保护生物多样性 你我携手共参与》宣传册,通过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片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保理念,增强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互利共生,低碳绿色生活。

生们身临其境感触颇深,纷纷表示“我们今天认识了很多国家保护动物,知道他们不能吃,回家后也要说与家人听……”“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能伤害它们……”

同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掇刀区法院还在军马场学校摆放了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展板供学生们观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学生们了解和掌握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将生态保护的种子根植在青少年心中。

联合共宣   将生物保护送至餐店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餐饮经营场所系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重灾区。为加大宣传力度,遏制危害、贩卖野生动物,掇刀区法院此次还联合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系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系市场交易、餐饮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册送入辖区各个餐饮场所,引导广大经营主体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以“野味”招徕顾客,不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利用、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主体的生态保护意识,斩断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流通链条。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我们人类众生的职责。掇刀区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深入开展多样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以司法之力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