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联动破难题 异地执行解企忧
案件概况
2020年B公司与殷某签订合同,约定B公司向殷某购买指定的奔驰牌小型汽车一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再将车辆租赁给殷某使用,但殷某仅履约四个月后就开始拖欠租金。后B公司诉至我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殷某应支付B公司剩余租金及律师费17万余元,B公司对殷某名下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汽车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掇刀区法院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而被执行人殷某始终拒绝联系,现场调查也没能找到殷某和车辆的下落,案件陷入僵局。
一通电话,马不停蹄奔赴异地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司法公平正义,2024年6月,掇刀区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执行110”举报电话,用于征集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情况线索。7月24日上午,一串急促的铃声在掇刀区法院执行一站式事务中心响起,“您好,这里是掇刀区法院执行110专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法官你好,我们在恩施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下落了!”“好的,我们马上行动”。在向分管领导汇报案情后,掇刀区法院4名执行干警即刻出发,经过5个小时的奔波到达恩施市,晚上8点半,执行人员顾不上吃饭就到被执行人车辆所在小区查看情况。经过勘查,认为该小区情况复杂,为妥善处理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题,准备请求当地法院协助执行。
两院协作,成功控制执行车辆
7月25日一早,掇刀区法院执行干警到恩施市法院执行局说明案件情况,希望恩施市法院能够协助扣押车辆。恩施市法院高度重视,并立刻派遣2名干警随掇刀区法院执行干警到现场协助扣押事宜。执行现场,两院干警分为两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一组干警到地下车库控制车辆,另一组干警到物业沟通协调,在发现该车辆登记的业主不是被执行人殷某或其配偶,拨打登记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后,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将车辆拖出地下停车场。
多次释法,“车主”主动配合执行
在车辆拖出小区,即将运上拖车时,执行干警发现道路周边有一名男子神色犹疑,不时拿起手机,疑似在拍视频。经过询问,该男子刘某就是小区物业登记的车辆使用人,2023年殷某因欠其货款无法支付,提出用车辆抵债,其一直使用至今。“我知道这个车有抵押不能过户,但想着反正是殷某欠的贷款,也找不到我身上。”刘某也非常郁闷不解,经过承办法官和恩施法院执行干警就涉案车辆情况、阻碍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进行一一释明,刘某主动将车辆钥匙及登记资料交给了执行干警。7月25日下午4点,车辆顺利扣押至掇刀区法院。
“如我在执”,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执,念兹在兹”。掇刀区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准度、速度、温度,全力以赴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以法治力量厚植营商环境沃土,用实际行动为企业保驾护航,切实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群众和企业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